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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5

标准篇:

什么是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答】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英文缩写:TC-TechnicalCommittee),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建立的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机构,是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是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由生产、科研、教学、检验、用户等方面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什么是分技术委员会?

【答】分技术委员会(英文缩写:SC-SeparateCommittee),SC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在TC的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其工作领域相对较独立和完整,所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可自成体系,除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以外,还可根据TC的工作安排,承担诸如标准化对外咨询服务等工作。


什么是标准化工作组或标准制定工作组?

【答】标准制定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英文缩写:WG-WorkGroup),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TC或SC工作需要,在TC或SC下面批准组建的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WG的工作比较单一,主要任务就是起草国家标准,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较重、制修订标准数量较多的分技术委员会更多组建WG,以充分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是什么?

【答】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应设在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或有能力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该单位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秘书处的工作,委派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工作,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什么是产品标准?

【答】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称为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按其适用范围,分别由国家、部门和企业制定,它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是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什么是安全标准?

【答】为保护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安全性,降低产品、过程或服务在使用中产生的风险而制定的标准,称为安全标准。安全标准多为强制性标准,由国家通过法律或法令形式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标准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的特定的安全标准,如消费品安全标准、电气安全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等;另一种是在产品标准或工艺标准中列出有关安全的要求和指标,如化学危险品硫酸产品标准中关于运输和贮藏的安全规定。

安全标准按所涉及的行业可分为劳动安全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类型。

劳动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工业产品在设计、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标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的安全标准;工矿企业工作条件及工作场所的安全标准;职业安全标准等。

公共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消防标准、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治安管理标准、警用计算机与通讯的管理标准等。

安全生产标准主要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


目前我国标准是如何分类的?

【答】(一)按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标准包括管理基础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等。

(3)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工作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二)按标准性质,可以分为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性质的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什么是TBT?

【答】WTO/TBT的全称为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echnicalBarriers to Trade,即“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它允许各成员以保护国家安全利益、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等为目标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它是目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人为设置贸易障碍,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为什么会产生技术性贸易壁垒?

【答】一般而言,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由于制定、采用和实施不同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而造成的。如果某一个国家的生产者想要出口产品到另一个国家,就必须遵照另一个国家的技术要求,并要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财政方面的支出。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在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或许有其合理的原因,比如当地的风土人情或者收入水平不同。另外,还有地理状况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例如,如果某个国家经常发生地震,那么,这个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要求就会比较严格。再如,空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国家就会要求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尽可能少些。一些人均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富裕国家会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高品质和安全的产品。


为什么建立WTO/TBT?

【答】(1)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2)保护人类的安全或健康(3)保护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4)保护环境(5)防止欺诈行为(6)技术协调或便利贸易。


WTO/TBT的目标是什么?

【答】为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等技术要求方面开展国际协调,遏制以带有歧视性的技术要求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壁垒,为世界经济全球化服务。


WTO/TBT怎样规范成员的行为?

【答】(1)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原则(2)非歧视和国民待遇原则(3)协调一致原则(4)技术法规的等效原则(5)合格评定程序的相互认可原则(6)透明度原则。


什么是联盟标准?

【答】在某个行业或领域,为了企业共同的利益,以联盟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共同出谋划策,提出意见,最后达成共识,形成文本并以联盟的方式发布的标准。

?     特点:1、代表地方先进水平;2、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有前瞻性,并能反映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什么是标准联盟?

【答】在某个行业或领域内,由若干企业自愿组成,在一定的联盟协议约束下,共同执行经协商一致的标准的组织。特点:1、是一个组织,成员数应不少于2个;2、政府引导,企业自愿;3、设定门槛;4、协议约束。


制定联盟标准的意义?

【答】通过组织制定“联盟标准”,在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区域内推广实施,对于加强区域内企业基础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提升产品质量,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树立和提升区域品牌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答】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英文缩写:TC-TechnicalCommittee),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建立的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机构,是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是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由生产、科研、教学、检验、用户等方面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什么是分技术委员会?

【答】分技术委员会(英文缩写:SC-SeparateCommittee),SC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在TC的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其工作领域相对较独立和完整,所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可自成体系,除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以外,还可根据TC的工作安排,承担诸如标准化对外咨询服务等工作。


什么是标准化工作组或标准制定工作组?

【答】标准制定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英文缩写:WG-WorkGroup),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TC或SC工作需要,在TC或SC下面批准组建的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WG的工作比较单一,主要任务就是起草国家标准,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较重、制修订标准数量较多的分技术委员会更多组建WG,以充分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是什么?

【答】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应设在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或有能力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该单位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秘书处的工作,委派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工作,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质量篇: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例如: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主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二、明示担保条件。即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是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产品标识、广告、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示。

三、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应当注意的是,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卫生标准,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但是,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了安全、卫生标准,就不存在缺陷了,缺陷的核心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险有时是潜在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三方面规定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违反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责任,且并不以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为前提。对于产品缺陷而言,则只造成了损害后果,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产品?

【答】《产品质量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还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可以说,产品的概念关系到《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的重大问题。


什么是产品质量?

【答】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不同的产品特征和特性各异。因此,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DIS 9000:2000标准,将质量的含义规定为:“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本定义所称的“要求”往往随时间而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求”可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要求”可以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几个方面。


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是什么?

【答】《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

u         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未经过加工制作的矿产品(台煤、铁矿石、石油等)、初级农产品(如小麦、蔬菜、水果等)、初级畜产品、水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u         用于销售的产品

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u         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

建设工程产品,如工业、民用建筑物,虽然也是经过加工制作,有些也是用于销售的,但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但建筑工程材料,特别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军工产品包括武器、弹药及其他军事装备,有特殊性,又不用于销售,也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什么是3C认证?

【答】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什么是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

【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例如: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主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二、明示担保条件。即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是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产品标识、广告、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示。

三、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应当注意的是,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卫生标准,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但是,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了安全、卫生标准,就不存在缺陷了,缺陷的核心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险有时是潜在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三方面规定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违反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责任,且并不以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为前提。对于产品缺陷而言,则只造成了损害后果,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产品质量不予处理?

【答】下列三种情况的产品质量申诉不予处理:

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不予处理。这是遵循司法优先的原则,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具有最高的强制执行力。

二、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不予处理。这是因为这类纠纷无法查清事实,比如双方买卖活动时没有明确产品质量指标等,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不能随意作出处理。

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理。这是因为这类纠纷本身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比如,申诉人申诉有质量问题产品,不是合法取得的;申诉的产品是假冒被申诉人的产品,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没有相应的法律关系,等等。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例如: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主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二、明示担保条件。即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是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产品标识、广告、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示。

三、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应当注意的是,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卫生标准,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但是,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了安全、卫生标准,就不存在缺陷了,缺陷的核心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险有时是潜在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三方面规定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违反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责任,且并不以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为前提。对于产品缺陷而言,则只造成了损害后果,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特种设备篇:

乘坐电梯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四看”:

1、看是否挂有“停梯检修”标志。来到电梯前,乘客应看电梯前是否挂有“停梯检修”标志,如果挂有该标志,说明电梯正在维修,乘客不要乘坐。

2、看有无安全标志。乘坐电梯时,首先要查看电梯内是否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两者同时具备才能保障安全。

3、看是否超载。电梯超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当电梯因超载报警时,应该主动退出,等待下一趟再乘座。

4、看运行是否正常。电梯停稳后,乘客进出电梯时应注意观察电梯轿箱地板与楼层是否平齐,如果不平,说明电梯存在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四不”:

1、不顶阻电梯门。当电梯门快关上时,不要强行冲进电梯,阻止电梯关门,切忌一只脚在内一只脚在外停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不随便按应急按钮。应急按钮是为了应付意外情况而设置的,电梯正常运行时,不要按应急按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不开门运行。乘坐电梯时,如果电梯门没有关上就运行,说明电梯有故障,在电梯外的乘客不要进入乘坐;已在电梯里的乘客不可在运行时跳出电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应停留在电梯内,按下述应急“四步曲”实施救助。

被困人员应急“四步曲”:

如乘坐电梯过程中遇电梯故障,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

第二步: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过报警装置向外界求救;

第三步:查看电梯内部是否提供求救电话,拨打该求救电话向外求救;

第四步: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关措施,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电梯平层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快速离开电梯。

4、发生火灾时不乘座电梯。发生火灾时,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选择楼梯安全出口逃生。


使用单位应注意哪些电梯运行安全要求?

【答】 一、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三)半自动状态下运行的电梯,司机应持有效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四)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后,在不具备相应持证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禁止开展相关困人救援工作,要做好对梯内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并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五)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需要配备电梯司机的电梯必须配备电梯司机。

(六)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二、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对电梯逐台建档,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三、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与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四、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五、凡发生电梯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提示

l  使用单位必须要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l  使用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全技术档案;

l  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l  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要按时检验;

l   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进行全面检

查,设备切莫带病作业;

l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领

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l   作业人员(含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工作时要坚守岗位。


什么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规范定义如下: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且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且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计量篇:

我国对电子秤是如何管理的?

【答】电子秤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电子秤要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标志),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要实行强制检定。


集贸市场购物消费时应了解哪些计量常识?

【答】(一)电子秤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

(二)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请注意看清电子秤的单价显示,目前电子秤一般以千克(公斤)为计价单位。

(三)商品结算时应去皮称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

(四)商品称重后,可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圈或手机(事先在“公平秤”上标定好重量)放在电子秤上做比对。

(五)购物后可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购买活禽、活鱼等商品时,请在宰杀前复秤。


商贩通过计量作弊常用的手段有哪些?

【答】(一)单价缩小100倍。如:价格10元/千克的物品,称1.25千克:


重量(千克)

单价(元/千克)

金额(元)

正常显示

1.25

10.00

12.5

缩小显示

1.25

0.10

0.13

最后告知顾客收取13元,因为电子秤自动把0.125的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则变成0.13,实际多收0.5元。

(二)垫高一个角。有些商贩故意将桌子放斜,或用硬币、纸板垫高秤身一角,造成缺斤少两。

(三)连盘称量。个别商贩有意不将秤盘放在秤上,待顾客购物时,按下单价数字后,再将放有商品的秤盘放在秤上计量,结果盘的重量也就成了商品的重量,计算在价款之内了。

(四)装磁铁。这些计价秤秤盘是铁的,可以用吸铁石吸,商贩在称重时会用吸铁石增加重量。

(五)经营者将商品重量丢进秤盘,借助惯性冲击力使电子数值显示瞬间人为加大,然后马上将商品拿起。